军事法律法规
(三)军旗位置
掌旗员和护旗兵成一列。横队时,在团指挥员右侧;纵队时,在团指挥员前。 第十六条 军兵种分队、部队的队形
军兵种的团及其以下分队的队形,应当根据编制、装备,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四章 队列动作
第一节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七条 立正
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和军旗、奏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自行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携枪(筒、炮)的要领:
(一)肩冲锋枪和81式自动步枪(40火箭筒)时,右手在右胸前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右大臂轻贴右胁,枪(筒)身垂直,枪口(筒尾)向下;
(二)持班用机枪、狙击步枪、81式自动步枪(打开枪托)时,右臂自然下垂,左手将背带挑起、拉直,由右手拇指在内压住,余指并拢在外将枪握住,同时左手放下,托底钣在右脚外侧全部(81式自动步枪托前踵)着地,托后踵同脚尖齐;
(三)持60迫击炮时,右手拇指在内,余指并拢在外握炮口,座钣立在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