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律法规
第一节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七条 立正
第十八条 跨立
第十九条 稍息
第二十条 停止间转法
第二十一条 行进
第二十二条 立定
第二十三条 步法变换
第二十四条 行进间转法
第二十五条 坐下、蹲下、起立
第二十六条 脱帽、戴帽
第二十七条 整理着装
第二十八条 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第二十九条 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条 40火箭筒手的操筒
第三十一条 60迫击炮手的操炮
第二节 班、排、连、营、团的队列动作
第三十二条 集合、离散
第三十三条 整齐、报数
第三十四条 出列、入列
第三十五条 行进、停止
第三十六条 队形变换
第三十七条 方向变换
第三十八条 步兵班置(架)枪、取枪
第三十九条 60迫击炮班的架炮、取炮
第四十条 步兵排、连的置(架)枪(炮)、取枪(炮)
第四十一条 机枪(炮兵)班、排、连的操枪(炮)
第四十二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第四十三条 军兵种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