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金融工具的标准换协议]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三种类型。
3、金融期权交易,是指以金融期权合约[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在约定日期内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4、可转换债券交易。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一方面,在发行时是一种债券,债券持有者拥有债权,持有期间可以获得利息,如果持有债券至期满还可以收回本金;另一方面,可转换债券也可在规定的转换期间内选择有利时机,要求发行公司按规定的价格和比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持有者还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将其抛售来实现收益。
三、证券交易的方式
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证券交易的方式有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
(一)现货交易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二)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
两者都是现在定约成交,将来交割。但远期交易是非标准化的,在场外市场进行;期货交易则是标准化的,有规定格式的合约,多数在场内市场进行。
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以通过交易获取标的物为目的;而期货交易在多数情况下不进行实物交收,而是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
(三)回购交易
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
债券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属于货币市场。[从性质上]
(四)信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