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消气防设施,并进行妥善维护保养。;
8、执行车间领导和管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认真作好本岗位危险源安全确认工作。
五、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2、建立并保持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评价,持续改进;指导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政策、目标,负责批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生产各项投入。
4、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措施。
6、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企业安全工作,总结企业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
7、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
8、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二)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车间、班组对其责任区域内危险源的确认,并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确认。
5、监督生产部门对关键岗位、关键设备和关键点的确认,并进行公司级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