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如实告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11)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2)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二)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整改。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8)对企业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组织内部事故分析会,对有关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直接负责。
(三)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