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包括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性安全教育),保证本车间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强化安全意识。
5、对采取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在职责范围内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会,负责审核和落实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存档工作。
7、参与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制订和审核工作;
8、负责业务范围内检修施工方案的审查。
9、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10、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副部长及站室负责人在部长和履行部长职责的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安全管理部门主任(含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在安全管理部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各部、车间安全员的工作。
3、负责落实劳动者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车间对新员工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参与起草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审批、发布后严格执行。
5、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相应的车间部门下达整改指令,并监督落实到位。
6、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