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目部对所有《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劳务班组承包合同》单独建立档案、台帐进行管理。
2、施工过程中
(1)、项目部的施工员每天如实在施工日志上记录各班组出勤人数,施工负责人每天监督各班组用工考勤情况,考勤表张贴于项目部公开栏上进行公开考勤,月底按考勤表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做出工资表。
(2)、对工资表、考勤表有异议的,由项目劳务负责人及时解决。
(3)对工资表、考勤表无异议的,各劳务人员在考勤表对应的名单上签字认可;班组长、项目负责人对考勤表、工资表共同签字确认后于每月10前上报劳务公司,迟报每天罚款500元。
(4)、劳务公司对上报的考勤表、工资表与《民工花名册》进行审核,无误后给予审核盖章,返还工资表。项目部要按上报的拟发工资数于每月20日前对每一位民工进行签字发放。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完毕后,工资表复印件送交劳务公司存档,项目部留存原件做账存档。
(5)、项目部劳务具体负责人根据劳务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填报《民工花名册》、签订《劳动合同书》,每月上报劳务公司。
3、工程完工后
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项目部与各班组办理完分部、分项、单位工程清算,制定支付剩余工资计划,双方签认后上报劳务公司备案,按时支付剩余工资。支付最后一笔工资时,要求每位民工在《工资结清证明单》上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