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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高校合作办学的特点、存在问题及发
展对策》
尚红娟
摘要。目前两岸关系的发展是60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教育成为最活跃、成效最显著的领域之一。藉此历史契机,我们亟需加快推进两岸高校合作办学的立法进程,细化和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在“合作竞争、互补互利、共创多赢”的原则下,实现学历的“对等承认”,弥补两岸合作办学的合法性缺失,努力寻求两岸最大利益与两岸合作办学更宽广的空间。
关键词:两岸高校合作办学政策研究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各领域交流合作日益热络。在教育界,两岸高校、学生及各类民间团体对扩大交流与合作的呼声渐高,两岸高等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相互开放的程度、范围正明显扩大、合作持续升温,高校合作办学的时机也趋于成熟。[1]但是,两岸高校合作办学参照执行的仍然是《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这与日益紧密的两岸关系,与一个中国的原则十分不相符合。当前需抓住两岸关系良好发展的契机,积极推进两岸高校合作办学的立法进程,出台相关的政策依据,藉此开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新领域。
一、两岸高校合作办学的现状
两岸间的高校合作办学与热络的教育交流相比,起步晚,发展较为滞后。但历经多年的探索,仍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xx年底,两岸已有400多所高校签署了校际交流合作协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