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和谐、协调、相近,具有共性,称为“调和”。调和是异中求同,使人感到融和。
要善于发现“调和”的关键——“共通点” ,用它去统一协调不同部分,使它们保持内在联系,达到调和的效果。
对 称
两种要素相互关系所显示的内容,由中间一条竖线或横线造成等分的两部分,其形状完全相同,我们称之为“对称”。对称的形式具有单纯、完整而又丰富变化的视觉美感,会使人感到稳重和舒适。
均 衡
两种要素相互关系所显示的内容由一支点支持,并获得视觉上的平衡,称为“均衡”。均衡是对称形式的一种变体,从视觉效果上可以让人感到平衡,并能使画面灵巧、活泼。
设计上的“均衡”,并不是实际重量的均等,而是从大小、重量、方向和材质上获得的感觉应当通过一条看不见的杠杆判定上下、左右的均衡,否则会给人造成不安定的感觉。均衡较对称更有变化,更自由一些,具有静中取动的效果。
律 动
两种以上要素相互关系所显示的内容按一定的间隔反复有序地连续出现,会产生一种律动感。律动使人产生轻快、跳动、旋转、渐变的视幻效果。在标志设计中,运用律动手法,可增加活力,产生一种运动的美感。
发 射
两种以上要素相互关系所显示的内容环绕一个中心或几个中心排列,或按左右、上下方向排列,称为“发射”。发射是一种特殊的重复,也是一种渐变,所构成的图形具有光芒四射的效果。
突 变
两种要素相互关系所显示的内容,在反复、渐变等构成形式中,有意识地夸张文字或图形的某个部分,借以突破单调感觉,称之为“突变”。突变是打破有规律的构成因素,相对形成“无规律”的对比现象。
黑 白
两种以上要素相互关系所显示的内容以黑(正形)和白(负形)不分主次,同样构成。这两种形态互相关联,互相衬托,交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