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语文课程评价应突出整体性与综合性,要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 (语文素养)。
26、第一学段,学生要养成正确的(写字 )姿势和良好的( 写字 )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27、第一学段,学会汉语拼音。能读准( 声母 )、(韵母 )、( 声调
和(整体认读音节 )。 能准确地拼读(音节 ),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认识(大写字母),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
28、第二学段,会使用(字典 )( 词典 ),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29、第二学段,学生学习修改习作中有( 明显错误 )的词句。
30、写字既是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功 ),又是一个人( 语文素养 )的体现。
31、课内习作每学年( 16 )次左右,五、六年级在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 )字的习作。
32、新课程标准积极倡导( 自主 )( 合作 )( 探究 )的学习方法。
33、教学时,新课程要求我们努力体现语文的( 人文 )性和( 工具)性。
34、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 人文 )素养和( 科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放)视野、具备包括(阅读理解)与(表达交流)在内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35、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36、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 运用 )祖国语言,丰富语言的( 积累 ),培养(语感),发展( 思维 ),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 )能力、(阅读)能力、( 写作)能力、( 口语交际 )能力。
37、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 品德修养 )和( 审美情趣 ),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