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丧葬出煞文化
见,情缘从此灭!亡魂此去之后,等喝了孟婆汤即忘情水之后,就彻底忘却了在人世的一切种种,与曾经的亲人故旧,已如陌路,只等待下一次的轮回转世!六道是生死轮回的六个去处,分别是是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这六道的众生都是属于迷的境界,不能脱离生死,这一世生在这一道,下一世又生在那一道,总之在六道里头轮来转去,像车轮一样的旋转,永远转不出去,所以叫做“六道轮回”。佛教认为,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即在“六道”中轮回,循环往复,如车轮旋转不息,造善业得乐报,如天、人二道,造恶业得苦报,如地狱、饿鬼、畜生等“恶道”。
亡魂返家,据说必然会到三个固定的地方停留,一是灶前,二是堂屋家神排位前和去世停丧放棺之处,三是咽气死亡之处。
前来捉押亡人魂魄的煞神,佛教指阴间的鬼卒。《楞严经》卷八:“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枪矟,驱入城门。” 人将死时来夺魂之鬼也。十王经曰:“阎魔法王遣阎魔卒:一名夺魂鬼,二名夺精鬼,三名缚魄鬼。”民间通常称为黑白无常,即黑无常和白无常。二无常长相是非凶恶,牛头、马面、禽身、鸡脚,舌头外露,尖面獠牙,极为吓人。
三、地方志对殃煞的记载
《合江县志》(六卷·民国十八年铅印本)记载:道士之开灵,推煞者,谓人死后,魄降于地,经若干日,复由地出,即以亡命干支推算某某日出地,及其出之高度,以注于单。届期,举家出避,谓之“避煞”。先时,于灵前及寝室燃蜡,筛灰于地验之,往往传有异迹焉。
《重修彭山县志》(八卷·民国三十三年铅印本)记载:术士又依死者死日之干支为定日之远近,时之早暮,竿之长短,以告丧家。临日,设酒脯,燃香烛,布会于庭,空室而避之。依竿于门,竿沾褚钱,过时乃鸣爆竹,启门视灰迹,谓之“回煞”,亦曰“回殃”。
《巴县志》(二十三卷·民国二十八年刻本)记载:俞文豹《吹剑录》:“唐太常博士李才《百忌历》载丧煞损害法,如巳日死者,雄煞,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岁女雌煞,出南方第三家,煞白色;男子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两次回家,至期必避。”于是,阴阳家有回殃避殃之说,世俗相成,虽孝子亦避之。古者,人子之于亲也,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其祭也,僾然见乎其位,肃然闻其声容,忾然闻其叹息。今忍加以殃名,而举家避之,阴阳吉凶之说,中于人心久矣。
《新繁县志》(三十四卷·民国三十六年铅印本)记载:其方死也,术者推算死者殃煞与某日出走,届时陈奠酒食,居家尽避,先布灰于堂及故寝室,察其有无异迹,谓之“回殃”。
《巩县志》(二十六卷·民国二十六年泾川图书馆刻本)记载:初遭丧,延术者定死亡之时刻,并推算出魂时刻与其方向,名曰“殃状”。届时,全家外出规避,虽停尸未殓,悍然不顾。
《封丘县续志》(二十八卷·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记载:气既断,急查出魂日时,以避其煞。(即返煞意,设酒肴于灵前,将锅散去,置梯灶中,合家躲去,谓触殃则死,邻里亦悬罗系红以避之。)
《淮阳乡村风土记》(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记载:看出殃风俗,我处谓殃是人生精灵死后的替身,其脱离尸体均有一定时期,虽无形体可见,但为性最烈,动植各物一经与之重冲触,必至死命。故某人一经死去,家人必先邀阴阳师预为占卜,如测知其外出时期,则家人届时知所躲避,以免危险云。
《汝南县志》(二十二卷·民国二十七年石印本)记载:由视死者手上拇指插入某指纹路,推为某日出殃。殃者,灾也。谓死者魂灵至是日化为某色气而去。遇者必有大灾,于是有避殃之说。出殃日,全家远避,逃去时刻,再行还家,世俗如此。
《偃师县风土志略》记载:及遭父母丧,有出殃之说,至期全家锁门外避,演出许多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