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丧葬出煞文化
《嘉兴县志》(三十七卷·清光绪三十四年刻本)记载:始死,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计其回煞之日属,阴阳生为疏一通,曰“批书”。
《平湖县志》(二十五卷·清光绪十二年刻本)记载:有丧之家,崇尚僧道及阴阳生。始死,阴阳生以“六轮经”辨死者生肖所忌,算其回煞之日,谓之“批书”。殡殓择日辰,辨生者生肖所忌使悉避,回煞之日避忌亦如之。
《海盐县志》(二十二卷·清光绪三年刻本)记载:人始死,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谓之“批书”。
《海宁州志稿》(四十一卷·民国十一年铅印本)记载:令道家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谓之“批书”,知殓宜何日,回杀(煞)何日。……据批书所定日期,用道士招魂,曰“迎神”,亦曰“神回”,又曰“接煞”。门户悉悬角黍、冥襁之属,自大门召至亡者之寝,凡三次毕,乃送煞,扫除不详。(按,平常之家,是日领吊款以酒食。)
《桐乡县志》(十二卷·清嘉庆四年刻本)记载:丧礼,三日大殓成服,作佛事。有生人干支与煞相冲犯者避之,谓之“避煞”,独亲人不避。至煞回日,延开士,设灵床,陈死者衣服,曰“接煞”。
《石门县志》(十一卷· 清光绪五年刻本)记载:始死,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谓之“批书”。……至煞回日,设灵床,陈死者衣服,延开士诵经忏,谓之“接煞”。
《乌程县志》(十六卷·清乾隆十一年刻本)记载:人始死,即令道家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谓之“批书”。
《归安县志》(五十二卷·清光绪八年刻本)记载:人始死,即令道家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谓之“批书”。以卒之日及接煞日期讣告于戚族,必用麻白布相遗,谓之“报孝”。……据批书所定日,用道士招魂。门户堂室悉布祭品、冥镪之属,设佣于亡者之寝,主人奉主以接,跪迎三次,兼焚死者遗衣,谓之“神回”。以有煞神,亦谓之“接煞”,亦谓之“接眚”。
《菱湖镇志》(四十四卷·清光绪十九年临安孙氏刻本)记载:既死,即令道家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谓之“批书”。…… 据批书所定日,用道士招魂。门户堂室悉布祭品、冥镪之属,设佣于亡者之寝,主人奉主以接(主或以帛,或以纸,至五七则易木),亦谓之“神回”。
《南浔镇志》(四十卷·清同治二年刻本)记载:人始死,令道士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谓之“批书”。(《董志》)……据批书所定日,用道士招魂。主人奉主以接(主或以帛,或以纸,至五七则易木),兼焚死者遗衣,亦谓之“神回”。以有杀神,亦谓之“接杀”,(震泽镇志)亦谓之“接眚”。
《双林镇志》(三十二卷·民国六年上海商务印书馆铅印本)记载:丧家以死者生卒日属道士以所谓“六轮经”者辨生肖所忌,谓之“批尸(书)”。有回煞及雌雄煞出不出之说。……神回(即回煞)始具木主、灵幡,延道士接煞,孝子捧神主、灵幡,道士宣铃钹前导,每门号哭而跪。接煞毕,安设灵座。方接时,死者床设生前衣服,屋檐用提挂衣(或古人升屋号复之礼),亲族送蔬菜、果、褚锭,间有送银函者,主人必回圆棕数件(原按,旧时丧家每于神回日开丧受吊,每七日毕延僧作佛事,至五七或六七由子婿供木龛安神主,谓之“上亭”。五七必送松糕、粽子)。
《乌青镇志》(四十四卷·民国二十五年刻本)记载:人始死,(俗令道家以“六轮经”辨生肖所忌,谓之“批书”),……三日大殓成服,作佛事,有生人干支与煞相冲犯者避之,谓之“避煞”。孝子则仍居丧次(《吹剑录》:“俗巫以人死推算,如子日死则损子、午、卯、酉生人,犯之者入殓时虽孝子亦避,甚至妇女亦不敢向前,一切付之老妪家仆。”《记》曰: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尔矣。奈何为俗巫所惑)。至煞回日,延开士礼忏,设灵床,陈死者衣服,名“接煞”(《湖录》:《宜室志》,人死数日,当有禽自柩中而飞者曰煞。荒唐之说,自唐已然。《家规通俗编》:阴阳家以人死年月之干支推算死者离魂日数,以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