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黔西县政中心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
特制定配电房管理制度。
二、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
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三、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变配电装置及高压室每4小时巡查一次,
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并通知分包方。
四、配电设备由专职维保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
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制度、监护制度,高压环进、环出柜严禁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五、变压器严禁超负荷或极低负荷运行,应有计划的向供电局报停或启用。冬季可报
停部分变压器,夏季供电高峰时,按负荷的需求,恢复使用。严禁变压器空载运行。
六、维保责任人须对巡查记录、抄表记录进行统计、制图、分析,监视系统运行状态,
诊断系统故障,制定节能措施。每季度将统计结果上报公司责任部门。 七、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
完好后方可送电。
八、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相关部门方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或
政府方批准。
九、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40度;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
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须经管理处办公室许可方可进入。
十、加强日常清洁、维护、检修,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配套设施、设备、装置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