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
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
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应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护卫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
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和护卫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
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
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
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通知现场护卫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
部位核实情况,控制室工作人员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