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一、发电机房由专职维保人员负责管理,非公司领导或其他无关人员须经管理处办公
室同意后,在值班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发电机房,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平时机房门应加锁。
二、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三、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置于浮充电状态,须定期进行充放电。 四、配电房值班员必须熟悉机组开停操作及机组正常运行参数,发电机运行时,应派
专人值班。
五、每月起动机组运转检查5~10分钟,确保机组正常自动投入。 六、发电机油箱内储备8小时满负荷用油量。
七、发电机实行定人定机操作、保养和每月周期运行检查。非值班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
八、发电机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40度。机房及油库内消防须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九、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发电机责任人打扫。
十、发电机检查时须将主令开关掷于停止档,以避免试电意外停电,导致发电机运行,
发生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