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民国时期警察与保甲之间的关系研究(12)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字号:

新县制之规定”,[16]140笔者认为根据《县各级组织纲要》制定的《警察保甲及国民兵联系办法》同样也适用于成都。《警察保甲及国民兵联系办法》就警察、保甲及国民兵的训练和业务上的协助做了如下规定:“(一)国民兵团副团长团副与县警察局局长或警佐有互相协助训练全县保甲警察及国民兵之责;(二)区队付与区警察所长有相互协助训练全区保甲警察及国民兵之责,区队副与区警察所长及军事指导员必要时以一人兼任之;保队副与保警卫干事有互相协助训练全保国民兵之责。保队副与保警卫干事必要时以一人兼任之;(三)各级国民兵受各级队长队副之指挥,与警察保甲密切合作,负责执行本区域内下列各事项。1、关于间谍汉奸之查缉及防卫;2、关于匪患之警戒抓捕及搜查;3、关于水火风灾之警戒及救护;4、关于匪党之侦查及禁止;5、关于境内户口清查及出入人民与国民兵役证之检查及取缔;

6、关于旅店公共场所及携带违禁物品之稽查及取缔;7、关于窃盗吸食毒品私吸鸦片及赌博之查禁;8、关于斗殴之禁止及排解;9、关于道路桥梁电杆电线及其他一切交通设备之守护;10、关于河堤森林之保护及防范;11、关于其他保持地方治安之必要事项;(四)各级警察机关对于下列保甲及国民兵事项应负责切实协助:1、关于取联保连坐切结之抽查及核对;2、关于保甲规约及保甲会议决议案执行之协助;3、关于保甲会议秩序之指导及维护;4、关于壮丁免役缓役之调查;5、关于壮丁身体检查之协助;6、关于壮丁编组受训之传知召集;7、关于壮丁服工役之传知指导;8、关于壮丁规避组训工役之开道强制;9、关于壮丁逃避兵役之查禁防止;10、其他有关保甲壮丁

民国时期警察与保甲之间的关系研究(1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