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庄小学学校章程
第六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主要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自筹资金为辅。学校财产属国家所有,要加强管理,并对校产进行造册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十八条:学校实行公物使用、保管责任制。师生借用公物要办理借用手续,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财产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学校财产使用情况,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无法使用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第六十九条:建立健全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少队室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各项设施设备登记使用制度。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提高利用率。
第七十条:学校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
第七十一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运筹资金,管好用好经费,凡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十二条:建立综合治理制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治安,消防,抗灾等工作,每学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七十三条:认真做好学校文书、教学档案工作,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化。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六条:学校根据需要可以修改章程。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章程制定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经全体教师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校长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