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标准
西安市硬式内镜清洗消毒标准操作流程
管理标准
西安市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标准操作规程(SOP) 持有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胃肠镜室支气管镜室纤维喉镜室
制订者:高慧审核者:范旭畅版次:第2版
制订日期:2010-10-26审核日期:2010-11-15执行日期:2010-11-15
一、清洗消毒原则
1.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黏膜接触的内镜(纤维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等)必须高水平消毒。
2.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活检钳、切开刀等)必须灭菌。
3.内镜及附件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或灭菌。
4.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5.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其它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清洗消毒设施和物品准备
1.清洗消毒设施:配备专用流动水清洗槽、消毒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等;卫生部批准的内镜清洗消毒机。
2.物品:多酶洗液、50ml注射器,计时器、小刷子、内镜清洗刷、纱布、2%碱性戊二醛及戊二醛浓度试纸、75%乙醇或卫生部批准的其他消毒剂等。
三、人员防护
清洗消毒内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防水服或防水围裙、防水袖套、手套、防护面罩或防护镜、口罩等。
四、内镜清洗消毒操作流程
㈠预处理
1.内镜使用后立即用纱布擦拭内镜插入部表面污物;拔下送水、送气按钮,安装清洗专用按钮,反复送气送水至少10秒钟;
2.取下内镜并装好防水帽,将内镜置于运送车或容器内送至清洗室。 ㈡测漏(有条件时)
1.使用测漏器,连接保养装置,测试送气是否正常;
2.再次检查防水帽是否盖紧,连接通气口阀,给内镜充气,观察弯曲部是否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