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标准
西安市口腔科诊疗环境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SOP)
持有部门: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科
制订者:范旭畅 审核者:高慧 版次:第1版
制订日期:2010-10-26审核日期:2010-11-15执行日期:2010-11-15
一、 诊室清洁卫生,保持通风。通风不良时应每日消毒,诊疗中可采用动态消毒,或清洁卫生后紫外线照射30-60min,每日1-2次,有记录。
二、 各诊室有流动水洗手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洗手液及干手设施;用肥皂时,皂盒清洁干燥;干手可用纸巾,如用毛巾干手,个人专用,每日班后清洁,不得共用。
三、 综合治疗椅医生手触摸的地方如开关、灯柄、治疗台拉手、三用枪手柄、光固化机等用后及时消毒;有条件可使用一次性护套或薄膜,一人一用一换;综合治疗椅头架罩护套,一人一用一换;其它表面上、下午诊疗结束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遇污染随时消毒。
四、手机每次治疗前和结束后应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尽可能使用防回吸手机。每日工作开始前应先冲洗牙科水路,以减少微生物数量。
五、痰盂随时冲洗保持清洁,上、下午诊疗结束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刷洗消毒,作用30min。
六、吸唾过滤装置在治疗结束后立即冲洗,根据使用频率定期清洗,弱吸使用频繁2-3天清洗,不频繁可1-2周清洗一次,强吸每月清洗一次。
七、综合治疗椅可拆卸的备用储水瓶,使用时注入纯水或蒸馏水,用后及时清洁,干燥备用。
八、每日工作结束湿式清扫,遇血液污染随时消毒、清洁,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污染处,消毒后用纸巾等擦拭干净,再清水擦拭。抹布每日清洁、消毒;拖布清洗后晾干。
九、口腔诊疗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锐利器械及时置于锐器盒内,防止锐器损伤;废弃的显影液、定影液按化学性废物收集,交指定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