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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制度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7)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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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薪养廉的经验,我国的现状是否能够高薪养廉

新加坡公务员工资水平虽然在世界上处于较高水平,但公务员工资的高低不能与外国比,而要与本国私企同等职位的职工的工资比较,这才是科学的、合理的、合乎逻辑的比较。新加坡在1994年用法律形式规范、约束了高官的工资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工资参照劳动力市场制定,高官的工资要和国民收入挂钩。这就是新加坡高官工资高的原因,因为私企的高管工资高,而高级公务员的工资是私企高管工资的三分之二,所以,这就导致了新加坡高官工资比其他国家高出好多倍。尽管新加坡高官的工资比其他国家高,但新加坡普通公务员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属于中等偏下。

总之,新加坡高级公务员的高薪制并非出于养廉的目的,新加坡公务员的廉洁也不是因为实行高薪所致。

三、 新加坡廉政建设成功对我国的启示

了解了新加坡为什么在廉政建设取得成功,那么这些经验对我国的廉政建设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一) 着力塑造廉政文化氛围

廉洁文化是新加坡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之一。比较而言,我国的廉政文化建设还处于落后水平,公民道德体系中普遍存在着人情文化。因此,针对我国的社会道德文化传统,对公民进行道德价值教育,塑造健康的廉政文化氛围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努力使全社会普遍对腐败的各种危害有一个基本认知,使公民普遍觉醒起来,认识到腐败不再是事不关己的事,在感情上决不容忍腐败,在行动上抵制、检举、揭露腐败,形成廉荣贪耻,一心向廉的价值取向。

(二) 制定系统的廉政建设法律法规

实践证明,新加坡的廉洁政治得益于其系统完备的法规及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治传统。在新加坡,完备的廉政法规犹如给公共权力运行系统编织了一张覆盖全面、细密有致、可操作性强的法治之网。从依法治国的要求看,我国的廉政法制建设必须纳入整个国家的立法体系,把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制度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并不断完善。同时根据新加坡和世界上其他廉洁国家的成功做法,加快制定并实施《财产申报法》、《防止贪污法》、《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以及道德建设方面的法规,从而建立起一套全面系统的有中国特色的廉政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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