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投标文件
5.1投标语言、计量及货币
1)投标方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投标方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
以中文为准。
2)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5.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设备技术规格
书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5.3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
6)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
b、生产许可证;
c、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制造厂家资格证明;
d、投标方资信等级证明;
e、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f、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如有);
g、产品鉴定证书和试验报告;
h、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I、投标保证金
j、投标人情况
以上证明文件除第6项外,均需提供原件。
6.2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方需提供下列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
或说明。
1)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包含产品彩色图片;水下灯的光谱曲线图;
2)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3)产品的供货范围及零部件清单;其中: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原产地和价格,
并说明供货范围内产品或零部件的价格是否已包含在报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