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饮食卫生,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 食堂炊事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 餐具、刀具等应定时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3、 食堂荤菜需经登记检验,质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类、禽蛋、水产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鲜期。
4、 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级做到“三白”工作。
5、 食堂公共场所要时刻保持卫生整洁,并备有灭蝇、灭鼠设施。
6、 食堂禁止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肴均需做好食堂留样记录。
7、 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