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1.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 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环境。
3. 加强食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 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 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 在生活区入住者必须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办理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8. 实行室长负责制,负责室内卫生,严禁室内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9. 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10. 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1. 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电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