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甲方应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本片全部拍摄与制作工作并提交乙方确认,且甲方保证成片的正片时长不低于70分钟。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拍摄制作延期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调整完成日期。除不可抗力情形外,乙方逾期累计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投资款。
13.3 甲方保证本片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网络剧相关政策之规定,未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本片内容违反政策等原因导致本片无法发行或公开播映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投资款。
13.4 在甲方按约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如无合理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投资款或进行收益分配(如有),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拒绝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应付款项的仟分之贰(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4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14.2 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
14.3 双方就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4.4 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15条通知及送达
15.1 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双方间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以下统称“通知”),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以邮寄或信誉良好的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子邮箱应当在不迟于迁址或变更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
第 2 页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