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所在地中标(直接发包)备案(核准)登记部门告知备案。备案登记部门核实后,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查询子系统》,立即解除其暂停投标或者承接工程资格的限制。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任命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1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不得超过企业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范围。
对于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且同一地点、同一监理单位承揽的建设项目,可以视为一个工程项目。
第九条 项目总监任职时间按下列规则计算:
(一)对于招标工程,起算时间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
(二)对于直接发包工程,起算时间为直接发包通知书核准之日;
(三)监理单位及其项目总监在外省或外系统承揽的工程项目也应当计入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
第十条 有关工程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计入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
(一)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二)工程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已经全部完工,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建设单位已经书面同意该项目总监另行任职的;
(三)非监理单位原因,中标(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核准)后,超过120天仍没有进场实施监理的,或工程项目停工达到120天,建设单位已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