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和省局《关于加强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意见》(黑质监食〔2011〕244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辖区内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工作程序,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确保辖区内乳制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立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深入一线,加强督促和指导。按照省局《意见》要求,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辖区监管原则,严格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本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定期将监管工作情况上报市局及县政府;2、负责派观察员监督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并负责现场核查中整改项目的验收;3、严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乳制品生产企业纸质和电子动态档案;4、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负责逐企制定并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5、负责落实省、市局组织及本辖区自行组织的乳制品生产企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