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6、负责本级依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7、负责落实本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年度审查和年度报告制度;8、承担省、市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按省局《意见》要求,在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中,做到“六严格一逐步”:一严格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重点对本辖区两家获证企业严格证后动态监管,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发证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二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按照“双重监管”责任制要求,明确本辖区两家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责任人,要求每家企业由一名监管人员和一名检验技术人员负责,并制作监管责任人公示板,在乳制品生产企业明示,同时,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所有责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要上报省、市局备案,人员发生变动要随时上报;三严格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要严格按照《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监管计划方案规定的频次和检查内容,对本辖区两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措施包括监管巡查和常规监督检查。
(一)监管巡查。指对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监管巡查项目及内容见附表1《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巡查记录》(以下简称《监管巡查记录》)。监管巡查的重点是企业对进厂原料的把关、出厂产品的自检和重要生产环节的控制情况,《监管巡查记录》每巡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