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96学年度市立国民小学教师联合甄选简章
7、公費合格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未期滿者另繳交「錄取後應償還或免償還公
費之切結書」(無者免繳)。
8、設籍本市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須於96年6月20日前設
籍,無者免繳)。
9、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繳)。
10、以上影本證件請依「高雄市96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報名
封面」所列序號裝訂成冊,以利審查。
11、回郵信封(請以12k以上之規格,並貼足32元之限時掛號郵票,俾
利本局統一發放甄選證作業,若延誤考試時程,請自負責任)。
12、任何下載之報名相關資料不得自行更改。
13、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選前未察覺而予錄取聘用,一經查證屬實
立即予以解聘,應聘後無法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亦予以解聘並追究當
事人法律責任。
三、請自網站列印郵政劃撥儲金存款單,至郵局完成郵政劃撥作業,初試報名費用
為700元、郵撥費用15元,郵撥金額計715元,本局開立之郵政戶名:高雄
市新興區七賢國民小學;劃撥帳號如下:41876994,請將郵撥後之收據貼「初
試報名繳費證明單」中。凡未於96年6月30日(星期六)下午5時完成繳
費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事後接受補繳費之程序。
四、為避免報名資料遲誤或遺失,請務必以掛號寄達指定信箱,以郵戳為憑,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