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96学年度市立国民小学教师联合甄选简章
影印本存查。
1、報名表:請備妥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之照片共2張,1張請自行
貼於報名表。另1張照片請攜帶至報名會場,俾利製作甄選證。
2、國民身分證正、影本(影本請逕浮貼於報名表上)。
3、國民小學教師證書正、影本。凡尚未持有教師合格證書,屬新制實習半年者
請持教師檢定及格成績通知書正、影本,若為舊制實習一年者請持師培單位
開立之修畢教育學分及格刻正辦理合格教師證書之證明書正本。
4、切結書。
5、學歷證明書正影本。
6、曾修畢特殊教育3學分以上或已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54小時者正、影本(無
者免繳)。
7、公費合格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未期滿者另繳交「錄取後應償還或免償還公費之
切結書」(無者免繳)。
8、設籍本市之戶口名簿正、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須於96年6月20日前設籍,
無者免繳)。
9、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無者免繳)。
10、報考英語類教師符合加分條件者,請持通過相當於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B2級以上之相關證明文件正、影本(無者免繳)。
11、報考體育專長類教師符合加分條件者,請持最近6年內參加與報考體育專長
相符之比賽獲獎證明文件正、影本(無者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