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 2010-09-1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核心业务(技术)
骨干人员(共94人) 385预留股票期权合计0.29%2.94%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姓名、职务信息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监事会核实通过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2、任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公司将聘请律师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和获授是否符合《激励办法》及本激励计划出具专业意见。
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监事会核实通过后,公司将聘请律师对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和获授是否符合《激励办法》出具专业意见。
五、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一)本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四年,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起计算。
(二)本计划的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权日期授予给激励对象,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拟在首次授权日后的12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一次性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