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心能开展的业务
参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结算中心可以开展财务公司第二十八条中(2)~(9)项部分业务,并且可以不经审批以集团名义开展第二十九条中(3)(4)项业务。
类财务公司不能做什么?
(1)在融资方面,结算中心不能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不能进行同业拆借。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据说只有个别财务公司发行了财务公司债券,对大多数财务公司而言这条业务只是一个摆设。由于同业拆借的时间很短,财务公司对此不像银行那样需求量大,因此许多财务公司开通此功能后还没有做一笔业务。另外,结算中心可以通过银行提供的透支功能解决资金的临时短缺,可以达到拆借资金的目的。
(2)在投资方面,结算中心不能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3)在中间业务方面,不能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4)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上,虽然目前财务公司可以开展此项业务,但由于电子汇票的大环境不好,大多数财务公司的电子票据业务都开展得不是很好。这个业务,还需要时间、需要环境、需要磨合。
类财务公司的优势:
与财务公司相比,结算中心虽然有一些业务不能开展,但这些业务对大多数财务公司而言未必开展了。另外,结算中心还有以下的优势。
(1)成立成本较低。大家知道,财务公司的设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有的集团为了成立财务公司甚至用了八年的时间,号称“八年抗战”。现在虽然稍微放松一些,但也需要一番“折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