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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标准J11973-2012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15)

发布时间:2021-06-11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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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和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爬梯等。

13 最大进深<1.00m未封闭的阳台、挑廊等。

14 顶层檐口以上用结构层(楼板)全封闭的,应视为隔热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15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无论是否利用,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4.2 计算细则

4.2.1 层高及净高的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层高取上下相邻楼层楼(地)板结构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取楼(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结构面可包含厚度不大于0.02m的结构找平面层(图4.2.1-1)。

2 同一楼层外墙以内的建筑空间中,当结构梁、反梁、垫层等形成的局部高度不足够2.20m的部分,其层高应取所在楼层的层高值;当局部净高度不足2.10m的部分,其净高值应取所在楼层的净高值(图4.2.1-1)。

4.2.2 特殊房屋的面积计算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建筑物内由非规则(倾斜、弧形)等非垂直墙体构成,应按层高在2.20m以上计算建筑面积;当不具备条件直接测量层高时,可按其室内净高在2.10m以上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 当建筑墙体向内倾斜时,应按其室内净高在2.10m以上的水平投影部位计算;当建筑墙体向外倾斜时,按底板墙体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 坡屋顶、拱形建筑,应按层高在2.20m以上部分面积计算;当不具备条件直接测量层高时,可按其室内净高在2.10m以上部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图4.2.2-1)。

4 多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若柱为内倾斜柱,应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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