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新闻学院传播方向博士考试专题
一 三网融合:【属于媒介融合范畴】
1】概念:不仅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在技术(物理)层面的“三网合一”,而且还包括三网内容的共享互通、业务和服务的相互进入与相互渗透。技术(物理)层面的融合是基础与前提,内容、业务和服务层面的融合是动力与目的,二者缺一不可。
2】缘起:世界各国自1996年以来陆续推动三网融合进程,2010年1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我国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并提出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工作重点。6月6日,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获得通过,政府的推动使得三网融合“破茧”在即。
3】推动:三网融合是国家政策、三大行业和传播新技术共同推动的过程与结果。国家政策站在国家利益高度的强力推动在其中发挥了主导与支配作用;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三大行业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创新,已推出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和手机电视等较为成熟的融合形式,为三网融合提供了实践经验;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等传播新技术搭建了三网融合的技术平台。
4】须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监管问题。如何进一步放松政策管制和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在破除体制性障碍的同时为三网融合提供政策与法律保障。
二是行业融合与竞争问题。由于我国的电信网与广播电视网长期以来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行业利益分割格局明显且力量相差悬殊,对待三网融合的态度亦有所不同,因此,选择何者作为三网融合的主导,如何实现实质性融合和维持适度竞争局面是个大问题。 5】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
1.技术层面的社会风险:
1)技术是现代社会最大的风险源之一,技术知识的不完备性与局限性以及技术系统的内在复杂性必然带来社会风险;
2)三网融合后,三网在技术上将趋于一致。按设想 “只需接一根线、付一次费,人们就能打电话、上网、看电视”。但人们获取信息服务的替代性渠道萎缩,在某种程度上“绑架”了人们的信息传播活动。技术的触角变相地延至信息传播的各个层次,人们的信息传播活动对技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变得越来越不自由。
3)三网融合后的网络安全是一大问题。一方面, 三网合一后“一网”的安全问题更突出,一旦出现问题,产生的社会危害更严重;作为三网融合核心的互联网的安全易受非人为的故障或灾害,对其安全的监管也处于摸索阶段,因而,解决互联网的安全问题难度较大。
2.市场层面的社会风险: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行业内容层面共享互通,业务和服务层面相互渗透,这是三个行业相互开放市场的过程,也是传播权再分配、行业利益重新分割与博弈的过程。我国电信业、广播电视业和互联网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在三网融合中,三者的实质性融合问题和适度竞争问题需审视。
3.信息层面的社会风险:三网融合在信息层面的社会风险主要体现在它对信息安全与文化安全的威胁以及能否提供高质量的、满足受众需求的内容产品上。
4.监管层面的社会风险:实现三网融合后,历经审查机制过滤的广播电视系统的信息内容进入电信和网络传播不存在任何问题,而电信系统的传播内容能否对等地进入广播电视和网络系统面向大众进行传播,则是一大难题。目前国外通行的做法是实行“非对称准入”,即广播电视网的内容进入其他两大网络进行传播,而其他两大网络的内容却不能完全自由地进入广播电视网。同时,在三网融合语境下,电信系统和广播电视系统可能会成为新的跨网攻击的目标。如此一来,信息内容安全面临着严重威胁,网络知识产权、个人隐私权和虚拟财产权等将遭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