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优惠
政策文件3:
杭州市技术改造(工业投资)项目
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号:杭政办[2007]33号
发文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07-6-26
资助标准:
根据具体项目的技术含量、企业规模、节地挖潜、纳税等
情况确定资助百分点。
1、列入国家、省、市重点技改项目计划或市政府搬迁企业名单的搬迁技改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两港”企业实施的项目,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8%-12%给予资助。
2、一般技术改造(工业投资)项目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5%-7%给予资助。
3、 市区企业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600万元。
联系部门:开发区经发局(投资与工业经济科)
联系人:李易 电话:8687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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