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优惠
2、“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配套资助。
3、“国家级重点技术创新、重点新产品项目”和“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中市级项目的配套资助。
4、“杭州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中验收合格项目实际投入的资助。
5、市技术质量措施项目实际投入(指企业针对技术进步、重大装备研制、生产工艺改进和质量水平提高、质量赶超所购置的关键设备及检测仪器的支出)的资助。 奖励标准:
1、“技术中心项目”奖励:一等奖5万元(在考核评价为“优秀技术中心”的企业中择优给予奖励);二等奖3万元(在考核为“合格技术中心”的企业中择优给予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2、“技术创新(技术质量措施)项目”奖励;对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资助知识产权、对产品质量水平已经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的且能为企业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择优给予3-5万元奖励。
奖励对象:
1、具有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