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优惠
政策文件8:
关于鼓励企业建立
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
发文号:杭政办函〔2006〕25号
发文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06-9-1
资助标准:
1、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的项目资助。
2、对企业与国家级大院、大所、名校合资兴办的分支机构或企业中央研究院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3、对被评定为优秀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资助范围或实施对象:
1、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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