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优惠
奖励50万元。
上述资助和奖励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
局、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56号)的规定执行。
三、支持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1、提高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对具有较大规模的加工贸
易企业向研发设计、高附加值产品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延伸,提高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的名列前10位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2、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增幅不
低于全市加工贸易平均增幅,进出口规模大、增长比例高、对地方经济和财政贡献大、转型升级快(高科技产品出口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的前5位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对名列第6-10位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奖励。
上述两款,不重复奖励。
四、实施扶优扶强措施,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发展
1、积极开展争创“双百”活动。对认定为杭州市百强外
经贸企业和百佳创新型外经贸企业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名列“双百”各前10位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励。
2、引导企业加快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对出口高新技术产
品、机电产品、软件、农产品、自主品牌产品的企业,出口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且出口规模列前5位的,分别给予每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