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对脚手架拆费用测算时也考虑到个别册的系数偏低,如电气工程(原按人工费4%计取,现按人工费的7%计取),消防工程(原按人工费的5%计取,现按人工费的7%计取)等,所以做了相应的调整。
(3)单独承包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时,其脚手架搭拆费应按第十四册定额规定计取,如与其他册配套使用时,不再单独计算,应按所配套的主册定额规定系数计取。
3.超高增加费
(1)各册定额中规定操作物的高度,有楼层的以楼层地面至操作物的高度计算,无楼层的以设计正负零至操作物高度计算。
(2)各册定额中规定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10m时,则定额人工和机械按相应百分比(详见各册定额规定)计取超高增加费。这条不受楼层地面限制,均按设计正负零至设备底座的高度计算。
4.主体结构系数
主体结构凡属框架、框剪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主体结构是指建筑结构符合框架、框剪结构时,其安装工程要配合土建预留孔洞,预埋配件时所发生的费用,按定额人工乘以1.05的含义是指在定额人工费的基础上净增加人工费5%。
5.安装与生同时进行增加费
本条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装置区或建筑物内施工,因周围环境对操作者有一定影响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程正常进行而增加的降效费用。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干扰,如改建、扩建工程中边生产,施工单位边施工,旧楼住人新增加安装项目(如采暖、燃气等),就应计取此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