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属于建设单位原因,而是由于各施工企业之间,各专业工程之间相互干扰,就不得计取此项费用。因为这种情况属于正常交叉作业,定额中已做考虑。
6.在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
本条是指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由于种种原因产生的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以至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
(1)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或施工现场周围大的环境造成的噪音、有害气体等影响到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就应计取此项费用。
(2)如不属于建设单位原因,而是属于施工工艺过程自身产生的有害气体或高分贝噪音等影响到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就不得计取此项费用。施工人员可享受企业发放的工种保健补贴。
7.系统调整费
系统调整费是指安装工程在交工验收之前对所安装的项目按规范要求进行调整、调试所发生的费用。
(1)采暖工程、消防管道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均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详见各册规定)计取。计取的范围是室内采暖工程,室内消防管道工程,室内通风空调及空调配管(冷热水管道)工程,而不包括室外管网工程。
(2)对于电气工程,消防自控工程,弱电工程等应按定额规定列项计算。
8.站类工艺管道系统调整费
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35%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50%,材料费占 15%,机械费35%。
(1)站类主要是指:制冷站(库),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燃气站、氮气站、氢气站等均可称为站类,可以计取站类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