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项目清单中列项计取,各类系统调整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独立列项,并按相关规定计取以外,其余各种按系数计取的费用均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组合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计取。
六、《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招标人在编制标底时,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者换算。但投标人可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消耗水平,进行投标报价。
2.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已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3、本消耗量定额对设备、材料的水平及垂直运输规定: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水平运输距离综合取定为100m,垂直运输综合取定为±10m。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的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水平运输距离综合取定为300m,垂直运输综合取定为±10m。
(3)因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实际水平运距与本消耗量定额综合取定运距不符时,招标人在编制标底时不允许调整或换算,而投标人编制标投标报价时,可按实际情况自主调整。
(4)本消耗量定额对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外运输未包括本消耗量定额内,应另行计算。
(5)设备材料的出库搬运、厂区内搬运、其费用未包括在本消耗量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