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主义)?例如,计划经济时期统统是福利分房,完全没有市场作用;住房商品化以后,政府管得太少,不论穷富,统统去买商品房。这两种倾向说明,在福利政策上明确政府和市场的界限,也像在经济政策上一样,是一个关键问题。
第三,怎样确定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任?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们在教育问题上吃的亏就说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本来基础教育主要是政府管,包括文化大革命期间,都没有听说哪个小孩因为家庭困难连小学都上不了。1985年以后,财政陆续就不管了,义务教育让乡、村两级管。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集体经济解体了,义务教育就只能靠父母出钱了,那还能叫义务教育吗?
第四,什么是在福利问题上应该抱持的公平观?以往的福利理论认为,越平等越好,否认差别,认为有差别就是不公平。基于我们的国情,各种差距较大,短期内难以消除,绝对拉平那是“大锅饭”,历史证明是行不通的。因此要找到一种新的公平标准,既不是效率主义,也不是平等主义,实行有差别的公平,这就是我一直强调的“底线公平”,藉此希冀解决四个途径性的问题。
现实途径就在脚下
古允文教授曾形象地称西方福利发展是“走在钢丝上”[5]。相比较而言,发达国家人均收入高,城乡差别小,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平衡,它们的福利制度还在空中走钢丝;而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上述特点,归结起来就是不平衡,根本不能在空中走钢丝,否则极容易摔下来。我们必须脚踏实地,这个“地”,就是中国社会和人文的基础——基本的社会结构、家庭结构、生活方式、人伦人情以及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