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校院学生事务与辅导创新工作专业人力实施(4)

发布时间:2021-06-06   来源:未知    
字号:

校院学生事务与辅导创新工作专业人力实施

3. 規定三(七)2之校安人力基準

4. 每名遞補人員薪津水準

5. 進用期間

6. 相關人事規定

問題十四、本計畫規定三(七)2之「六十萬元」,係指校安人員每人每年薪津「須」為六

十萬元嗎?

答:否!

該「六十萬元」係為「本部每年可補助於每位校安人員之經費額度上限」。超過本

部可補助之經費額度部分,與非本部可補助之項目,均由學校自行負擔。

問題十五、有關「薪資」與「年終獎金」之定義為何?。

答:依規定三(六)1.「本計畫補助項目以遞補人力(除校安中心人力外)之薪資及年終獎金為限。薪資、年終獎金之不足部分或其他各類費用(如勞工退休金、離退儲金、勞保費、健保費、值勤費、加班費、國內旅費、短程車資、運費、授課鐘

點費、獎金、津貼、加給等),由學校自付。但校安中心人力之補助項目依第七款

規定辦理。)」

「薪資」與「年終獎金」之定義如下:

薪資:

本部可補助之內涵為:本薪或本俸或底薪等類似意義之部分,不含任何其他各

類費用。

非屬上述內涵之其他各類費用,均由學校自付。

年終獎金:

本部可補助之內涵為:上述定義之本部可補助之薪資部分為基準而計算得之年

終獎金。

校院学生事务与辅导创新工作专业人力实施(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