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对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实行行政许可的客运班线,招标人应当在其指定的报纸、网络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内容、要求和经营期限;
3.中标人数量;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报名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等要求;
6.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7.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九)招标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特点、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招标项目内容、要求和经营期限;
3.中标人数量;
4.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5.投标人参加投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所需提交材料应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的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6.需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以及提交要求、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7.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法;
8.开标的时间、地点;
9.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