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为卖点的”的旅游地产概念。依据旅游功能属性和空间集聚形态,将旅游
房地产分为娱乐类旅游房地产开发、观光类旅游房地产开发、接待类旅游房地产
幵发和景观型住宅区开发四种基本模式。
徐翠蓉(2004)以市场定位为前提,明确指出旅游房地产是以旅游区域的景
观、生态、文脉为开发契机,以优美的景观和良好的度假休闲配套设施为主要特
征,以旅游服务为主要功能,以本地区以外的人群为主要销售对象的房地产项目。
胡浩(2005)认为旅游房地产按其旅游功能属性和空间集聚形态,可分为景
区(点)类旅游房地产和城市休闲游憩类型旅游房地产两个大类和八个小类:观
光型、娱乐型、度假休闲型、特种型、城市综合型、城市综合住宿型、城市会展
型旅游房地产和旅游景观型地儿住所或产权式酒店。
祝晔、黄震方(2006)依据旅游房地产与所依托的旅游区关系,将旅游房地
产分为四类:旅游区畔的地产、旅游区内的地产、旅游区中的第二居所、旅游观
光性地产第二居所;依据旅游房地产项目的性质与功能,将其分为以下五类:景
区住宅、度假别S、主题公园、康体娱乐中区和商业游憩区。
黄亮、李刚(2011)赋予了旅游地产以新的认知,认为本质是以旅游资源为
核心的房地产差异化经营模式;是以其所在区域的旅游功能幵发为依托,并期望
获得物业的增值,最终用于销售的房地产项目。至此以上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对
旅游了地产进行了概念界定,且概念范围逐渐细分,涉及面更广。
(2)开发模式及特征
旅游地产由于其概念界定的不唯一性,导致其开发模式及类型的分类也较为
多样。
巨鹏、王学峰、崔凤军(2002)探析了景观房产的兴起机制,认为房产业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