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盲校用地面积指标参考表:
单位:M
2
第三章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九条 教职工住宅、民防工程不包括在本指标内,因各地、各校的具体情况不同。职业技术教育及勤工俭学用房也末包括在本指标内,但建房所需用地已在用地指标内考虑。各地如需建造以上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报主管部门另行审定。
第十条 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直接或间接为教学服务的各种用房。
一、普通教室。普通教室的面积决定于额定席位,课桌椅尺寸及合理的布置方式。盲校一律采用单人课桌椅,课桌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500×800mm。由于盲文书籍较大,高年级学生盲文书籍又很多,沿普通教室的后墙,必须预留一排书橱的地位,使每一位学生均有存放书籍的空间。
二、语言教室。供上语言课及学生课外训练语言、语音使用,按二人一小组,一排二组排列。
语言资料室供存放语言、语音资料和教师办公室使用。另外,为保证电教仪嚣洁净,须设置换鞋辅助用房。
三、地理教室。为使视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对地理知识有感性的认识,必须有专用的地埋教室,展示上课时使用立体的并标有盲文的地球仪以及各种有立体感的地图(板、块)。
四、微机教室。带音响的计算机及软件已逐步开发,有利于盲校开展计算机教学。为适应需要,目前每校配置微机教室1间。
五、直观教室。这是盲校特有的专用教室,是为了增加学生对外界的感性认识。上课时,教师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型教具置于课桌上,边让盲生触摸,边进行讲解。
直观教具室主要存放各种人物、人体、重要性建筑的模型以及动物(包括鸟、兽、鱼、虫等)、植物 (花卉、蔬菜、水果、树木等)、车、船、飞机等各种标本模型,供上,真观课使用。其中大型的不易搬动的教具就在直观教具室上裸。
六、音乐教室。音乐教室数量的配置要适应盲校教学计划的需要,以及视力残疾学生乐感较强的特点。上一般音乐课使用小教室即可,但考虑上乐器演奏课、合唱课或合奏课的需要,必须配置大音乐教室。另外,每校配1小间乐器室用以存放各种乐器。
七、实验室。盲校实验室主要用于小学阶段自然常识课及中学阶段理、化、生学科的 实验。为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采取中小学课程统一排课,实验室共同使用。实验室均应配置水盘和电源,有条件的还宜接装煤气。生物实验室实验桌上宜装置台灯。物理实验室的实验桌上,应有一般电源和低压电源。化学实验室的学生实验桌旁应有水盘。
仪器准备室主要存放各种实验用的仪嚣设备。室内也宜备存有水盘和电源,供教师准备实验使用。
八、手工教室。为补偿视力残疾儿童和少年的视觉缺陷,培养他们的立体感和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