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60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被告人以刑事处罚的活动。
61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62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63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64刑事诉讼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
65诉讼中止:是指办案机关在立案以后到案件审结的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情况而将正在进行的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障碍消除后,再恢复诉讼。
66鉴定:是侦查机关或部门为了解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活动。
67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缉拿依法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
68侦查终结:是侦查机关或部门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证据已经清楚,可以结束侦查,并对案件作出结论和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69起诉:是指法律限定的国家专门机关或个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活动。
70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控诉被告人犯罪,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活动。
71自诉: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控诉被告人犯罪,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活动。
72审查起诉:主要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起诉,即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73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74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程度。
75法庭审判: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
76简单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较普通审判程序简单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
77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
78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和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79决定: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诉讼的过程中,贪污就有关诉讼程序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方式
80第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
81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依法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对下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进行审判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