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82上诉:是指法定的诉讼参与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时,依照法定的程序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行为。
83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决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
84上诉不加刑:指第二审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85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审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
86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87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为实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88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的方法。
89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我国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简答题
1.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刑中诉讼的特点:刑事诉讼同其它国家活动相比,有着自己的特点: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4)刑期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期罚的问题.(5)刑期事诉讼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6)刑期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为目的.
2.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1)侦查职能
(2)控诉职能
(3)辩护职能 (4)审判职能
(5)执行职能
(6)协助诉讼职能 (7)诉讼监督职能
3.现代刑事诉讼职能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
(1)控审公离,是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公别由专门的诉讼主体来承担,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一个诉讼主体不承担,如果没有法定的控诉主体提起诉讼,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就不能主动审判任何案件.
(2)控辩对等,是指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主体与承担辩护职能的诉讼主体地位平等并互相对抗.在现代刑期事诉讼中,不仅设置辩护职能与控诉职能相对抗,而且使承担这两种诉讼险别能的诉讼主体地位平等.
(3)审判中立,是指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不能由控辩双方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或者人员担任,而且审判者应当对控辩双方不偏不倚,平等对待.审判只有中立才能公正,无中立即无公正.为了保证审判中立,控审必须分离,控辩双方必须对等.
4.简述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