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以上三个条件,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实行逮捕。
25.保证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有:(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对于保证人的这四个方面的条件要严格审查,只有经审查合格的,才有资格作保证人。
26.试述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答:强制措施的适用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1)合法性原则;(2)必要性原则;(3)相当性原则;(4)适时变更原则;(5)人道原则。
27.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答: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不是惩罚性措施;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行政拘留则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行政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他们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则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治安行政违法行为人。
(4)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0日,案件重大、复杂的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行政拘留的期限则为1日至15日。
28.诉讼中止与诉讼终止的区别有哪些?
答:诉讼中止与诉讼终止,是诉讼中不同的制度,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二者各自适用不同的前提条件。诉讼终止适用于依法不应当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各种情况,如被告人死亡的。诉讼中止则适用与因发生某种障碍而使得诉讼无法进行的某些特殊情形。
第二,两者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诉讼终止是对案件的终结,不再进行诉讼活动,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应当或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诉讼中止则只是暂时停止诉讼活动,待障碍消除后继续已经开始的诉讼。
第三,二者适用不同的程序。诉讼终止,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有办案机关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的决定,或终结审理的裁定。诉讼中止,则有办案机关依照有关中止诉讼的程序作出中止诉讼的决定或裁定。
29.试述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答:根据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和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须以刑事诉讼为前提。
(2)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3)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损失必须是物质损失。
(4)有赔偿请求权人在刑事诉讼中提出了赔偿请求。
32.简述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答:公诉案件证明责任主要由控诉方即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公安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的程序法事实;作为例外,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
33.简述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是:
(1)对依法应当有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