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我国现行学制还要进行下述改革。
(1)适度发展学前教育
(2)全面普及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它对于人的发展、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四、掌握有关教育目的的理论;了解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教育方针,熟悉国家当前的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及实现教育目的的要求;了解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及其相互关系。
(一)有关教育目的的理论
1.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的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和要求。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由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课程与教学等方面对所培养的人的要求。
从形态上看,教育目的还可作理论形态和实践形态的区分。理论形态的教育目的是人们根据现存的社会条件和教育目的的基本理论所提出的具有某种倾向性的教育目的。亦称为“应然的教育目的”。实践形态的教育目的是指教育工作者或与教育有直接联系的人(如学生、家长),在自己:的教育行为中所实际追求的教育目的。由于它正在被实践、应用,故亦称为“实然的教育目的”。上述教育目的的两种形态是统一的。
2.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和内容结构
所谓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是指在国家教育的总目的指导下,由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必需的课程与教学目标构成的教育目标系统,它们由抽象到具体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结构。一般来说,这一目标体系由四个层次构成。一是国家或社会所规定的教育总目的,即代表国家或社会对受教育者提出的总的要求,它是各级各类学校所要遵循和实现的总要求,是人才培养最根本的质量规格。二是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即在总目的指导下,依据学校的层次、性质、人才培养的具体质量规格的不同,形成的不同学校的不同培养目标。三是课程目标,即课程方案设置的各个教学科目,如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所规定的教学应达到的要求或标准。这个层次的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具体化,通过课程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培养目标。因此,实现课程目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四是教学目标,是指教师在实施课程计划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如一节课、一个单元或一个学期)的教学工作时所期望达到的要求或结果。
教育目的的各层次之间的关系是:从教育目的到教学目标是抽象到具体的关系,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只有实现了具体的教学目标,才能达到实现教育的总目的的要求;反过来,从教学目标到教育目的是具体到抽象的关系,上一个层次的教育目标是下一个层次教育目标的依据,任务和方向,对下一个层次目标起制约和指导作用,而课程目标、教学目标又是教育目的、培养目标实现的保障。
教育目的的内容结构是指教育目的由哪几个部分构成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教育目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就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身心素质作出规定,即提出受教育者在知识、智力、品德、审美、体质诸方面的发展要求,以期受教育者形成某种个性结构;二是就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即指明这种人符合什么社会的需要或为什么阶级的利益服务。
3.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
人们提出形形色色的教育目的,不管他们承认不承认,实际上都是社会对其成员质量规格的客观需求在他们意识中的反映,是他们所处时代的产物,这就是所谓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教育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社会系统的各种因素,如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科学技术、社会意识、文化传统等等,都对教育目的发生影响,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教育目的产生和变化的现实基础。
(1)教育目的受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以此为基础的政治观点与制度的制约
生产力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体现人类已有的发展程度,又对人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要求和提供了可能。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各种因素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因而也是制约教育目的的最终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