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写作和处理(125页)
转法” 、 “替代法”进行处理。 简化法: ××省财政厅要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节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知”时: 如果机械转发则为: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节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标题可拟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节余资
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直转法: ××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
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替代法: ××
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政发〔2008〕83号文件的通知 要
素三(文种): 文种是标题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一份公
文可以没有发文机关,可以没有事由,但绝对不可以没有文种,而且
在正式公文中必须使用法定文种。经常出现的错误有以下几种: 一
是混用文种。 如《×××关于改革内部分配制度的请示
报告》,这里把“请示”、“报告”两个不同的文种混淆在一起使用,
明显不妥。如果改革内部分配制度需要上级批准则应使用“请示”, 如
果只是备案则应使用“报告”。 二是错用文种。 有的该
用“请示”的,却用了“报告”,而该用“报告”的反而用的是“请
示”;有的该用“函”的却用“通知” ;有的把没列为法定文种的公
文种类作为文种使用,如“条例”、“规定”、“办法”、“总结”、“计划”
等,以上这些,都不可作为文种使用,但可作为“印发”、“批转”式
“通知”的“附件”行文。 三是生造文种。 如《关于调
整工资的补充说明》、《关于机构改革中有关问题的解释》等,这里的
“补充说明”、“解释”均不应作为文种使用,以上两个标题可修定为